建馆之初,馆址位于大明湖路317号,借住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幼儿园旧址,以原省史志办资料室为基础,有馆长1人,工作人员8人。
2003年,省方志馆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位于历下区旅游路25998号,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内设书库、阅览室、复印室、办公室、会议厅、多功能厅等。
因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2020年11月临时搬迁至经十一路39-2号,租用场馆建筑面积4364.54平方米。

1996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1996]57号),同意筹建山东省方志馆,为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所属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编制暂定10名,配备正副馆长各1名,山东省方志馆正式成立。2011年8月8日,依法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隶属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管理。2013年7月18日,聘任欧阳中石先生为山东省方志馆名誉馆长。2013年11月1日,山东省人文和自然遗产保护开发促进会秘书处6名编制和相关人员并入山东省方志馆。2018年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原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原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整合成为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地方史志研究),山东省方志馆为省委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