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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视角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以聊城市为例

来源:山东党史史志网 作者: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 刘聪 发布时间:2025-03-24 15:23:12 点击数:

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一种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保留了一大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了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记忆,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独特文化符号,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其城市布局、环境、历史风貌遭到破坏,保护不力、过度开发,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问题时有发生。聊城市作为全国14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名城保护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今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一项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舆论监督、政府决策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完成。而地方志工作的主要职能就是对一个地区地情和历史文化资料的系统汇集、整理研究,最终目的是实现文化传承,应当而且能够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以聊城市为例,探讨地方志工作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丰富实践、主要成效和应用路径,以期为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有益借鉴。

一、对物质文化要素的挖掘和保存

物质文化要素是历史文化名城最表象的特征和元素,主要包括城市空间的格局和构造、历史文化街区、古旧建筑、文物遗存等。在地方史志文献中寻找这些物质文化要素存在的依据,复原、保存其原有的风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途径。

(一)在城市空间的格局构造方面

每个城市的格局构造都有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点,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格局构造更是具有历史性、地域性、传承性。以聊城古城区为例,其城市构造和空间形态就比较独特,虽地处华北平原,城市构造却有江南水乡的风韵。始建于北宋时期的聊城古城区四面环水,城区以光岳楼为中心向四面辐射,形成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有东、西、南、北“四口”“四关”。明清时期随漕运兴盛发展起来的商埠区布列于古运河两岸,街巷皆与运河相通。

聊城古城区这一“城中有水、城水共色”的格局构造特点,在聊城地方志书中都有记载和体现。比如,清乾隆《东昌府志》就对聊城故城布局有所记载:“城内有金城,周匝有水,南门有驰道,绝水南出,自外泛舟而行矣”,并对清乾隆时期的城市布局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描述。在《漕河图志》中,则对古运河聊城段的开凿、利用情况作了详细记载在1997年出版的《聊城地区志》中,对光岳楼、山陕会馆、海源阁藏书楼等古城区历史建筑的建筑材料、内部构造等作了重点介绍。在2020年出版的《聊城市志(1997—2015)》中,则记录了聊城市打造“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品牌,实施《古城区保护与整治规划》,加强古城区保护和强化传统历史特征的过程。

保持住、保护好原有的空间格局构造,是保存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和个性,避免千城一面、千篇一律的基础和前提。国家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地方志文献所提供的历史信息和佐证,则可以帮助还原古城空间格局构造本身的历史真实性和空间风貌的完整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要进一步挖掘整理地方志书中关于城市格局、建筑构造、历史演变、自然环境的文献资料,为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提供结构、材质等方面的文字资料、图片影像,为城市整体规划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在物质文化要素中找出有价值的特色元素,比如城市布局的特点、建筑物的风格与色彩、古木花草的种类等,挖掘出历史文化名城中独有的印记和符号。

(二)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提升方面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国家明确要求,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因此,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提升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聊城市共有两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东昌府区米市街历史文化街区、大小礼拜寺街历史文化街区,都较好地保留了聊城原汁原味的市井气息和生活方式,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但由于历史和被动保护等因素影响,在两个街区内不同程度地存在原有建筑破损、基础设施落后、生活环境较差等问题。如何服务于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和提升,地方志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比如,参与编写出版《东昌老街巷》,其中就详细记述了米市街、大小礼拜寺街的发展沿革、社会风俗、历史事件等多个层面的信息;在《聊城市志(1997—2015)》中,又对大小礼拜寺街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隆兴寺铁塔等进行了记载。

以往的地方志往往是以行政区意义上的市志和城市区志为主,受传统志书体例的影响,一般将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内容分散记述在志书的不同部分。近年来,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新型城镇化规划中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和提升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到地方志工作中,则可以尝试在志书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单独设编,或编纂相应的历史文化街区志、名街志,集中记述街区的历史风貌、传统格局、街面建筑、文化遗存等,北京的《北京胡同志》、上海的《上海名街志》都是其中的代表。同时,也可以利用掌握的丰富史志文献资源,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修复以及修复过程中的综合保护利用、业态开发规划等,提供可资借鉴的意见建议。

(三)在文物遗存的保护利用方面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物证。国家明确要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保存文物特别丰富”,这也是认定历史文化名城一项重要指标。

聊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山东省确定的9个文物大市之一,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据统计,聊城市现有各类文物单位900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9处,国有馆藏文物9万余件(套)。对这些珍贵文物遗存的记载,一致是地方志的重要内容。比如在清康熙《聊城县志》“古迹”篇中,就对微子故城、博固城、武水城等古城遗址和鲁仲连台、灵芝台等遗迹的具体方位进行了详细描述;《聊城地区志》《聊城市志(1997—2015)》则在考古发掘、文物普查等方面记载了聊城文物发掘、保护、利用的历程和成就,特别是对东昌府区土桥闸遗址、阳谷县七级码头遗址的考古勘探发掘过程进行了详细记述,这两处遗址是保存条件最好的古代运河水利工程之一,并入选“201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此外,2016年出版的《聊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概览》,以聊城众多的文物遗存为切入点,认真梳理了各类文物遗存的历史演变过程,深入阐释了蕴藏其中的丰富文化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这既是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重要指示,也是地方志梳理、记述、研究、阐释文物遗存及其文化内涵的目标追求。地方志服务文物遗存的保护和利用,就要增加地方志书中有关文物遗存记述的比重,系统梳理当地的文物资源,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记录展示文物遗存的发掘、保护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编辑出版文物志等专门志书,为重要文物的研究、维修、复建、普查提供可靠的史料支撑。要助力挖掘文物的的多重价值,积极参与文物学术研究交流,在创新文物保护和展陈方式、研发文创产品等方面提供方志智慧,“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二、对非物质文化标识的提炼和打造

历史文化名城的非物质文化标识是指除物质文化要素以外文化要素中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标识,既包括表现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孕育形成的具有强烈地方色彩的特色文化、地域文化,以及蕴藏其中的内涵丰富的城市历史空间文化等。地方志工作在对这些非物质文化标识的提炼和打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方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主要包括传统口头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礼仪、节庆、体育、游艺、曲艺、杂技、医药、历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志。

聊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目前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1项。在聊城地方志书中,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过详细记述。比如,在清康熙《聊城县志》、清乾隆《东昌府志》等旧志在风俗等有关篇目中,就记述了岁畴、婚丧、饮食、谚语等内容,其中就有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聊城市志(1997—2015)》中,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单独设节,介绍了聊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同时记述了聊城杂技、东昌府木板年画、东昌葫芦雕刻、鱼山梵呗、东阿阿胶制作技艺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鱼山梵呗代表性传承人释永悟等。此外,注重挖掘地名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2021年编辑出版的《聊城市地名志》中,对聊城现辖区内的地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阐述了各地名的由来、演变历程和文化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传承性、流变性、民族性、地域性等特点,因而更具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这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特别重要的关注点。在地方志中全面系统地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提供原始、可靠、详实的史料依据。因此,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志书中的比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的地方可以考虑单独设编、章、节,或编纂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名录等。在记述上,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演变、内容形式、传承保护情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活状态、发展现状和传承脉络,因此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在志书人物传、人物简介或单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篇目、名录中,通过以事系人的方式进行记述。

(二)在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挖掘研究方面

历史文化名城蕴藏着的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是区别于其他城市的显著标识。比如北京的胡同文化、上海的海派文化、杭州的良渚文化、襄阳的三国文化,等等。这些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流淌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血脉之中,培育了独有的城市文化气质。

聊城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古老绚烂的黄河文化和运河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礼乐兴邦的齐鲁文化和慷慨悲歌的燕赵文化在这里碰撞融合,形成了独特而又丰富的地方文化内涵。一直以来,聊城的地方志工作一直致力于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挖掘研究。比如,开展蚩尤文化研究,成立蚩尤文化研究会,创办《蚩尤文化研究》期刊,举办研讨会,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开展运河文化研究,在《聊城市志(1997—2015)》中单设运河文化编,详细记述运河开凿和治理保护历程、运河文化遗产和运河文化研究成果;参与筹备明代临清与大运河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十二届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助力打造运河文化品牌,等等。此外,在编辑出版的《东昌古今备览》《聊城风物》等史志成果中,也对阿胶文化、葫芦文化、剪纸文化等特色文化也有记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要特别注意城市文化特别是特色文化、地域文化的传承保护。地方志工作则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料优势和学科优势,在挖掘、整理、研究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方面发挥作用。比如,在地方志书中充实和加强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内容,广泛搜集、系统整理相关资源,尽可能作出翔实的记述,以全面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独特的文化魅力。同时,还可以组织、举办、参与文化论坛、研讨会等,探索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模式,针对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开展深入研究交流,进一步增强国内国际影响力。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传承弘扬保护黄河文化。地方志工作可以利用好这一重大机遇,深入挖掘黄河沿岸历史文化名城中的黄河文化基因和时代价值,开展跨学科、交叉型、多元化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在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方面发挥方志作用。

(三)在城市历史空间文化内涵的梳理解析方面

城市历史空间的文化内涵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沉淀形成的,是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概括地讲,就是城市在起源、发展过程中积累形成的文化本质属性的总和,主要包含了建制沿革、风物风俗、名人典故、民间传说、宗教信仰,等等。全面深入地挖掘、梳理和解析城市历史空间的文化内涵,对于历史文化传承与名城保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而以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为主要内容的地方志书,是梳理解析城市历史空间文化内涵的重要载体。以聊城市为例,清康熙《聊城县志》在建置、赋役、官守、人物、艺文、杂志等篇目中,记述了自聊城置县至清康熙初年两千多年的政治、经济、生活等多方面的历史演变。近年来编辑出版的《聊城古今五千年》《聊城名人名胜名产》《聊城仕宦录》《鲁西名人传略》等成果,或综合记述,或专题研究,从历史沿革、人物风采、文脉寻踪、城镇肌理等方面,详细论述了聊城历史空间文化的形成发展脉络。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地方志工作应注重对各类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的梳理解析,发挥历史空间文化积淀对城市发展的能动作用。比如,可以从有关建制沿革、组织政权、生产关系等方面的历史资料入手,对各类政治组织、政治经济制度、政治事件等的发展演变进程进行研究,丰富其政治文化内涵。通过对旧志、新编方志及各种文献、图片的查阅研究,对依附在工厂、作坊、古商业街巷、商业会馆、老字号、传统特色商品、住宅建筑、社会场所上的历史信息进行解析,从而揭示其中的经济生活文化内涵。从为纪念重要历史名人、重大历史事件而建的雕塑、纪念馆、牌坊、庙宇等建筑及环境中,挖掘其中的思想和精神对后人的影响,为继承和发扬历史传统、研究城市文化思想提供一定基础。

三、对历史文化氛围的营造和宣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仅仅是党委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们的责任,只有公众真正、持久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从根本上传承好、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脉。因此,地方志工作应注重强化宣教功能,主动利用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宣传展示地方历史文化,强调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识和自觉。

(一)广泛开展修志读志用志活动

地方志书分门别类,取材丰富,不仅是保存地方文献、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工具,同时具有资治教化的功能,能够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权威的史料依据。聊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历来都有修志的传统,方志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全市旧志可考111种,存书79种,新修各类志书62种。在这些志书资源的基础上,聊城市组织开展了系统性的旧志整理和地方史研究工作,编辑出版了《聊城旧县志点注》《清乾隆东昌府志校注》《聊城地方史研究》等成果,特别是两部旧志点校,采取原文缩影、简体重排、疑难注释等形式,不仅可以令人一睹旧县志原貌,而且便于公众阅读,扩大了志书的使用影响范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是地方志工作的核心目标和价值追求。修好用好地方志,不仅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总结二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三轮修志,可以结合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探索编纂历史文化名城志,打造名城系列精品志书。要大力挖掘整理旧志资源,汇集一批专家学者做好点注、校注工作,让旧志更加通俗易懂、贴近群众,扩大读者范围。同时,也可结合实际举办地方志成果展,着力展示地方志发展成就,让社会公众走近方志、了解方志,透过方志读懂历史文化名城的前世今生,营造读志用志的浓厚文化氛围。

(二)大力推进方志馆建设

方志馆是集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一个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全面展示地情资源、延续历史文化根脉的重要平台。目前,聊城市正在大力推进方志馆建设,市方志馆作为全市重点文化项目被纳入“一校三馆”整体规划建设,并按照“五位一体,通览古今聊城”的指导思想精心制作展陈,争取全景式、多方位展示聊城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各县(市、区)方志馆建设也在有序推进,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建设乡镇、村(社区)史馆。

尽管方志馆作为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展示平台,能够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一些地方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政策不支持和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方志馆的这种作用发挥并不理想。因此,要加强方志馆的顶层设计,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方志馆建设,打造新时代特色方志馆体系。同时,要提升方志馆建设和展览水平,完善馆藏资源体系建设,强化志鉴史收藏特色,探索契合新时代发展的展览形式,比如把馆藏的可以公开的地情资源尽可能多的推介给全社会,定期举办方志、名人、民俗、书画、技艺等特色文化主题展陈展览,讲述城市历史和文化发展历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探索构建多元化方志宣传矩阵

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但有的知名度、认可度却并不高,其中宣传力度不大、影响范围较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如何把历史文化名城宣传推介出去,聊城在地方志工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比如,构建地情资料库,在打造“江北水城 运河古都”城市品牌、实施“记忆聊城”工程等工作中,都为其提供了丰富的地情资料和编研成果。综合利用新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开设了《聊城史纪》荧屏栏目,在学习强国平台连载介绍聊城历史文化遗存。利用“史敢当”志愿服务队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比如送书、讲历史故事、播放纪录片等。

酒香也怕巷子深。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应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教育功能,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打得更响。要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充实加强地情资料库,盘活各种数字方志资源,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向公众呈现志书、年鉴、地情资料书等成果。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机构合作,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期刊杂志、微信微博、H5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以更好的宣传平台讲好地方文化故事、讲好名城故事。组织志愿者深入基层群众进行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内设立公益宣传栏,使历史文化氛围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举办一系列公益性的历史文化讲座、知识竞赛、绘画摄影比赛等,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和兴趣,吸引他们真正参与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活动中来。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聊城市地方史志研究院)】

参考文献:

曲成立:《清乾隆东昌府志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465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聊城市志(1997—2015)》下册,方志出版社2020年版,第17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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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聊城市志(1997—2015)》下册,方志出版社2020年版,第1694页。

2007年,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大会确定,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22年4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中,要求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杨海峰:《试分析第二轮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8期,第28页。

胡浩泉:《地方志应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中发挥作用》,《新疆地方志》2011年第4期,第15页。

聊城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聊城年鉴2013》,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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