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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院:召开警示教育会

来源:山东党史史志网 作者: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5-05-22 10:11:47 点击数:

521日,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警示教育会,传达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典型案例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马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文到会指导,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的“金色名片”。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以学促改,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切实以典型案例为镜子时刻检视自己,坚决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班子成员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深耕主责主业,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会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检身正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党史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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