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青岛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院务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青岛市委党史研究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青岛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石斐川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聚焦主题、注重实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问题检视整改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全面查摆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为党史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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