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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研究院6个党支部 到济南市拘留所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示教育 暨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山东省党史史志网 作者:资料信息处 发布时间:2024-04-26 14:50:20 点击数: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锻造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争当守纪标兵,4月25日下午,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副院长蒋庆立带队,研究二处、研究三处、宣传教育处、文献研究处、省志工作处、资料信息处等6个党支部,到济南市拘留所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示教育暨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在民警的讲解引导下,全体党员干部有序参观了济南市拘留所党建文化、拘留监区、询问室、监控中心及“心和”矛盾化解室等场所,“零距离”了解被拘留人一日生活制度和管理规定,“体验式”感受了违纪者付出的沉重代价,“面对面”接受了一堂沉浸式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学习,大家对“高墙内”的人生落差有了深刻的体会,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撼,纷纷表示,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守党纪党规,依法依规办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参观后,双方围绕党建工作经验和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进行了交流座谈。座谈会由济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徐磊主持。


 

  交流座谈中,省委党史研究院向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拘留所赠送党史书籍。随后,蒋庆立介绍了省委党史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就深入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他指出,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今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又专门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党史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锐意进取、乘势而上,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进”工作。同时,针对近期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蒋庆立表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其中一条就是加强警示教育,此次到济南市拘留所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后期,要加强交流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时胜利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11235”工作思路,公安监所的职责职能,并表示,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双方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示教育暨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主题党日活动,非常有意义。他指出,省委党史研究院同志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宣讲以及对党史研究院各项工作的介绍,更加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实践要求,对于推动在市公安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希望,以此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和党建共建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省委党史研究院深度互动交流,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资源共享、深度融合,打造济南公安监管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基地。

  会上,济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治处、二大队党支部书记及省委党史研究院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就各自党建工作开展了深入交流,相互学习了党建工作经验及思路,并就下一步党建共建、资源共享进行了探讨。双方商定,通过活动开展,丰富组织生活、增强机体活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努力形成党建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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